本集团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六个月之收入由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六个月同期之港币178,000,000元减少41%至港币104,200,000元。本期间收入大幅减少主要由於上海山水四季城项目第一期剩余最後三个单位延迟销售所致,而於上年相应期内已售出的16个单位已确认为收入。此项收入减少部份被深圳威新软件科技园一些主要租户续租之租金价格上升令租金收入增加所抵销。
尽管收入及毛利下降,但本集团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六个月录得之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为港币44,600,000元,而相对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期间之港币为9,600,000元。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当中包括重获其诉讼申索之收入净额为港币34,400,000元,而相应期间之业绩包括另一项申索诉讼之拨备为港币29,300,000元。
於回顾期内,其他收入由截至2011年3月31日止六个月之港币7,100,000元大幅增加至港币56,500,000元。增幅主要由於应收诉讼申索之保留金为港币41,400,000元(尽管已就同一案件作出应偿还拨备为港币7,000,000元及将应收保留金之款项扣除)及出售渖阳用地所得款项为港币512,000,000元而产生之利息收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