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8日,安徽省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新政进一步完善了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据悉,新政对以下三种情况的公积金最高货款额度予以规定:
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含)以下的,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含)以下的,维持最高贷款额度,即: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上,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期限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1600元以上至2800元(含)以下,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800元以上至1400元(含)以下,连续足额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上,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
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在2800元以上的,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一方月缴存额在1400元以上,连续足额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在规定时间上,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