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3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11年广东省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中山市中信凯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列其中。
2011年10月,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港口分会收到十多名消费者的联名投诉书,反映其于2010年购买的中山市中信凯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房间阳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要求开发商负责修复阳台中空部分。开发商却拒绝答应业主的诉求,理由是其未违反合同约定。
中山市消委会调查后认为,阳台楼面中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售楼工作人员或合同亦未提到阳台楼面有一半为中空的特殊情况,开发商未尽告知责任,属于隐瞒事关住户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事宜,应负起相应的责任。
最后经协商,开发商同意对阳台进行修复,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