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8日,上海市房管部门明确表示,上海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价合理回归,执行住房限售政策不改变,力度不放松,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本市住房限售政策只会从严执行。
上海房管局重申,严格执行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的政策措施,按照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明确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以及有上海市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的居民家庭。
另外,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功能,明确承租上海市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金。居住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或符合低收入标准的经济困难职工家庭,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有关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的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公布。
同时明确,2012年上海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其中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