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29日,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亿城集团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其实际资金使用规模及2012年经营资金需求的预计,拟同意在2012年度向3个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6亿元的财务资助。
其中,亿城股份持股比例为65%的苏州亿城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4亿元财务资助;持股比例为70%的秦皇岛天行九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7亿元财务资助;持股比例为80%的唐山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5亿元财务资助。
公告显示,亿城股份此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支付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和间接相关的款项。上述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使用期限为2012年度,同时亿城股份将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
目前,该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计入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亿城集团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28.65亿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