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的书面通知。控股集团于2011年12月22日和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签订《上海信托.大宗交易投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信-T-0301)买断式回购主协议》,上海信托于2011年12月22日以每股3.14元的价格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买入1000万股本公司股票,该部分股票将专项用于本公司后期的股权激励计划。本公司目前尚无明确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本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制订、报批、公告、实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集团委托上海信托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说明
1、协议主要内容:
⑴买入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上海信托公司买入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9%。
⑵上海信托买入的股票根据本公司未来经批准的股权激励方案,由经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确定的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管直接回购。
⑶控股集团为此次上海信托买入的本公司股票以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⑷上海信托在买入本公司股票后,将按照上海信托的判断自行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买入时间、方式及价格:2011年12月22日上海信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买入价格为3.14元/股。
3、买入目的:作为本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4、其他事项说明:
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买入本公司股票之日(2011年12月22日)起12个月内,无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法定期限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