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1月8日媒体消息,国土部正在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修改,使闲置土地的认定、查处等环节更加趋于规范,更具有可操作性。目前,国土部已经征求了地方政府的意见,正在进一步完善。
该报道称,这次修改《办法》就是在闲置土地的认定、闲置责任如何确定、查处的流程上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比如政府在查处过程中要告知企业等,企业也可以进行申诉等。
一直在以来,外界对《办法》的最大关注点在于闲置土地的查处。它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但由于地方政府在查处时往往力度不够,使得开发商囤地问题得不到真正解决,反而愈演愈烈。
据国土部的统计,2010年全国共清理整治房地产闲置用地13万亩,处置近10万亩。但是,国土部调控和监测司司长刘随臣今年曾透露,全国实际闲置房地产用地要远远大于这个数字,未来政府仍将加大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