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2日,广州市规划局公示《广州市萝岗区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拟将萝岗区17个旧村进行改造,总建设用地面积达9.45平方公里,而改造后将新增常住人口36万。
规划显示,本次规划调整涉及萝岗区17个改造旧村(行政村),总建设用地面积为9.45平方公里,其中开发类用地(包括居住、商业金融和工业用地)805公顷,道路用地44公顷,公益类用地(除道路用地、开发类用地外的其他建设用地)96公顷。
在拟改造新建范围中,原萝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共260公顷非建设用地调整为城市建设用地,新增城市建设用地中开发类用地160公顷,道路用地27公顷,公益类用地73公顷。
关于建设规模调整方面,规划调整后旧村改造拟新建范围为总建设量为2650万平方米,综合毛容积率2.8,其中居住用地平均容积率3.2,商业用地平均容积率3.4,工业用地平均容积率2.5。
另外,本次规划拟新建范围内总建设量不得超过2650万平方米,规划调整后拟新建范围内新增常住人口3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