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为保障房融资首次发行504亿地方债
作者: 梓宇     时间: 2011-06-19 15:58:20    来源: [ 观点网 ]

6月1日,财政部和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保障房资金,并要求地方政府要将今年地方政府债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房工程。

  观点网讯:6月17日,财政部公布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首次代理发行计划。此次发行总额为504亿元,涉及的地方债主体包括陕西、山东、云南、重庆等11个省区。

  据了解,此次发行的504亿地方债种类有2类,一是6月27日招标的5年期品种,金额为254亿元;二是7月11日招标250亿元3年期地方债。

  从发债主体方面来看,此次发行的5年期地方政府债最高发行量为云南40亿元,其次是陕西34亿元,以及山东31亿元,新疆30亿元。其余则是,山西和重庆各25亿元、福建24亿元、青海20亿元、海南15亿元、青岛6亿元、厦门4亿元。

  3年期地方政府债最高发行量最大者仍是云南,为39亿元,其次为陕西34亿元、山东31亿元、新疆30亿元。另外,山西26亿元、重庆25亿元、福建24亿元、青海19亿元、海南14亿元、青岛5亿元、厦门4亿元。

  资料显示,2011年计划的发债规模为2000亿元,与前两年基本持平。

  实际上,今年以来已经有好几个省区发行地方债用于保障房的建设。6月6日消息,财政部同意湖北省发行8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其他公益性项目。86亿元地方债中,50%为三年期,50%为五年期。湖北省政府对此债券的安排为:省级安排8亿元,转贷市州、县市78亿元。

  重庆今年发行的50亿元地方债当中有15亿元将用于保障性住房领域,其中用于廉租房7.5亿元,公租房项目7.5亿元。

  云南地方债安排省级统筹69亿元,转到州、市10亿元。其中,在省级统筹安排的69亿元中,用于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配套43.93亿元,这将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和医、卫、教、等事业。

  2011年陕西省划分到西安的地方债为9个亿,其中3.5亿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6月1日,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明确地方政府要将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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