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8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指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
《通知》表示,对2011年山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实行“点供”。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具备“净地”条件供应的储备土地应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安居工程建设的,经审核符合有关要求,等额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通知》透露,除山东政府统一出资建设公租房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无自有土地的企业在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供地、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出资集中打捆建设公租房,所建住房除满足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租赁外,剩余部分由政府统一对外租赁。
《通知》还透露,山东政府将积极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积极推广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据悉,山东省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32.04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7.4万套、廉租住房1.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8.6万套、限价商品住房3.3万套、棚户区改造11.54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