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租房配建商铺以补建设成本
作者: 见习编辑 李欣鞠     时间: 2011-05-03 23:21:33    来源: [ 观点网 ]

现场竞买报价达到合理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根据配建的公共租赁房面积数量来确定受让开发商。

  观点网讯:综合媒体5月3日报道,福建省今年出台多项新政策支持各地扩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允许各地按一定比例在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底层配建商业店铺,用于出租出售,以弥补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成本。

  福建省规定,新建公租房配建商业店铺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出租出售收入全部用于弥补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成本。采用划拨地建设的公租房,其配建的商业店铺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其分摊的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按土地出让方式确权给购买者。

  福建省还鼓励各地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投资建设和运营公租房,降低社会资金投资公租房的融资成本,引导社会发展公租房。

  此外,福建省还通过改变土地出让方式加大公租房的建设力度。自今年起,福建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都要按比例配建公共租赁房。年度出让的新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按照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房后,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房。

  同时,福建省鼓励各地改进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制度,设定合理土地最高上限价格,现场竞买报价达到合理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根据配建的公共租赁房面积数量来确定受让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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