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若干政策的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调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通知规定,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最长年限为20年。
根据通知,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自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发放贷款。
通知规定,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此前的贷款上限为46万元。
通知还要求,每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的比例不超过55%。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的,可变更贷款年限,但不得超过贷款最长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