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1日起,大连市再次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单职工和双职工的贷款额度最高分别提至40万元、60万元,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少付利息17万元,优惠幅度达31.8%。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这是该市自1995年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第六次提高贷款额度。此次调整是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及职工强烈需求,综合考虑职工收入水平、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规模等各方面因素决定的,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促进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目前,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2.1%,以贷款60万元、2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可少付利息17万元,优惠幅度达31.8%,能够有效降低职工的购房成本,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
据悉,截至2010年末,大连市已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95.72亿元,占辽宁省的32.31%,共支持21.17万户家庭实现了“住有所居”,个贷余额169.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