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综合西安媒体3月25日消息,西安市房管局已经提出该市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规定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不高于当年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按照目标要求,西安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前,要按照今年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及拟供地所在区域的房价地价水平,合理确定出让地价的控制区间。
同时,市各级土地、房管、工商、物价、税务等部门,要切实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负起房价监管责任。对控制土地出让价格、房屋销售价格不力的部门、开发区和区县,市政府将其进行约谈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另外,该调控目标还要求,今年将落实保障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的70%。
据悉,西安市政府已将目标任务分解到13个区县、10个开发区、3个市级部门,并责成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大力度迅速落实项目、土地、资金并落实责任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