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对于媒体日前关于北京试点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并称之为“北京试水小产权房租赁”的报道。北京市国土局1月12日回应称,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是北京市正在探索的一项新政策,并非“小产权房”。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说,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是北京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为拓宽租赁住房建设渠道,以多种方式解决城乡接合部地区周边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内的来京人员及其他人员临时性居住需求,促进农民产业增收,优化城乡接合部环境而在探索的一项新政策。
他还强调,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对建设主体、用地性质、用地方式都将严格界定,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财新1月6日报道称,北京市的小产权房租赁试点方案目前已获国土资源部特批,北京昌平区北七家镇海鶄落村将成为政府许可下北京市首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租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