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碧桂园1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顺德碧桂园与清远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订立合作协议,成立项目公司开发在广东省的项目地块。
根据合作协议,成立的项目公司中顺德碧桂园占51%权益,而清远新亚占49权益,顺德碧桂园公司及清远新亚按各自拥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向项目公司注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人民币,项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顺德碧桂园有权委任3名董事,而清远新亚有权委任2名董事。顺德碧桂园及合营伙伴按各自拥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分摊或承担项目公司的任何盈亏。
成立后,项目公司将成为碧桂园的间接非全资子公司。
根据合作协议,项目公司向清远新亚的全资子公司清远新亚南山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收购项目地块,现金代价为27亿人民币,将由项目公司分期支付。
项目地块包括位于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的多幅土地,地块面积约120万平方米,将拟开发为住宅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