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4日,中骏置业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拟进行建议的优先票据发行,并将于2011年1月5日起向机构投资者展开连串路演简介会。
公告介绍,德意志银行及汇丰为此次建议票据发行的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在落实最终票据条款后,德意志银行、汇丰及本公司等将订立购买协议,据此,德意志银行及汇丰将为票据的初步买方。
公告指,该次建议的票据发行将仅以要约形式于美国发售,且票据已获原则性批准于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票据是否获纳入新加坡交易所并不视为本公司或票据价值之指标。本公司将不会寻求票据于香港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目前拟利用票据所得款项就其新增及现有项目提供资金(包括建造费用及土地成本)及供作一般公司用途。本公司或会因应变动中的市况调整其收购及发展计划,并因此可能重新分配建议的票据发行的所得款项。
中骏置业以厦门为总部,于2010年9月30日,集团已交付11项位于福建省,总建筑面积约84.3万平方米的房地产项目,以及一项位于环渤海经济圈,总建筑面积约11.9万平方米的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