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日前发布通告,对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实施调整。
从2010年12月26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4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1%调整为2.25%。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3.50%调整为3.7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05%调整为4.30%。
2010年12月26日(含12月26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按此规执行。2010年12月26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自2011年1月1日起按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