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明年起实行网上签约购房制度
作者: 见习编辑 周茉     时间: 2010-12-29 00:21:38    来源: [ 观点网 ]

《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认购、签约及网上登记备案制度。

  观点网讯:12月28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实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签约及登记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认购、签约及网上登记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商品房必须登录昆明市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签约系统。

  对于房企开发商,在2011年1月1日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各房地产企业务需在4月30日前,尽快完成已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的网上备案工作,5月1日起,所有项目均进入网签系统。

  与此同时,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0天内,须在网签系统上一次性公布项目信息、准售房源及房价信息和商品房购销合同样本。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的实际签约价格与网签系统上所公布房价上下波动不得超出15%,否则,不予网上签约及登记备案。

  而对于购房人,可就预(销)售的房源选定房屋,与开发企业协商拟定《商品房认购书》的相关条款。而且,在企业与购房人自签订认购书之日起14日内,须通过网签系统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否则商品房认购将自动失效,认购房屋的状态将恢复为“可售”,开发企业可重新向社会公开出售。

  而在买卖双方进行合同签订时,需各自设定验证密码,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可凭双方密码对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改,重新打印合同。

  合同签订过程中,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也可直接根据商品房购销合同样本拟定具体条款及补充条款,达成一致后,经双方确认无误,输入验证密码打印商品房购销合同。开发企业自网上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之日起30日内,应当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手续。

  此外,市住建局规定如发现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产权处可关闭该项目网签系统:一是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内容与网签系统和对外信息发布平台上内容不一致,开发企业不按期整改的;二是恶意签约或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行为扰乱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的;三是捂盘惜售,拒不整改的;四是抢注预售房源,欺骗购房者的;五是对同一套房屋多次签约或多套房屋累计签约失效率明显偏高的;六是对同一套或多套房屋买卖合同多次变更、解除导致累计换手率明显偏高的;七是不按期办理商品房购销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手续的;八是其他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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