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见习编辑周茉 12月14日,滨江集团董事会发布一则公告称,公司已与东方海岸项目的其他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该份协议对东方海岸项目的合作方式做出调整,重新对项目公司股权、经营和收益等事宜作出明确约定。
协议中涉及的东方海岸项目位于浙江淳安县内,其建筑面积约为19万平米,预计总投资额达19亿元。
该项目的开发主体为东方海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2亿元;属于滨江集团的附属子公司,滨江集团持有项目公司51%的股份。
而另外49%的股份由另三家合作方共同持有。其中,杭州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8780万元人民币,持有项目公司39.9%的股权;浙江大华担保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有项目公司4.55%的股权;宋复幸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持有项目公司4.55%的股权。
此次合作方式调整后,滨江集团未来将作为该项目的全权操作方,享有项目的独立经营管理权,独立负责项目的后续投资、经营、管理、收益,并承担不使投资方已经投入的资金损失的风险。而且,作为项目开发主体的东方海岸公司亦由上市公司独家承包经营。
与此相对应的是,东方海岸项目另外三家合作方将不仅不再承担项目的后续投资及开发,对项目的风险也不再承担,转而成为项目的投资方。
据一位杭州的业内人士透露,东方海岸项目位于杭州淳安县的千岛湖附近,地理环境与生态环境都不错,其周边已有一家地产公司开发的别墅住宅区,最高价已经卖到了2.8万元每平米。未来东方海岸可能将会打造成一个旅游综合体项目。
对于该笔收购,申银万国分析师认为,这实质上是滨江集团的一项项目收购交易。“此合作协议的实质是滨江集团100%收购了东方海岸项目,支付给其它投资方的64588万元,可视作股权转让款”。
而另外3家合作方欣盛、大华、宋复等退出后,将不再负责项目经营,也不再承担项目后续投资及风险;但按照投资方的按股权比例,将可享受预计预计净利润4亿元的49%,共计1.96亿元,加上投资方之前投入的注册资本、股东借款、投资款及相关利息,该笔收益将共计6.4588亿元,这也是滨江集团完成这笔交易的全部代价。
对于滨江此次调整合作协议的缘由,滨江集团董事会秘书在接受观点新媒体采访时并未正面回应。根据滨江发布的原始公告,滨江对于此次合作方式的调整解释为“为更有利于东方海岸项目的开发经营。”
但对该笔交易,申银万国分析师认为,滨江集团重组项目公司董事会,目的不仅仅是完全控制项目经营,使项目进展更为顺畅,更重要是由于,滨江也将享有全部剩余的收益权。
按照该项目的建筑面积与总投资额,预计该项目推出后的平均售价会在15000-18000元左右,整个项目净利润预计可达4.3亿至6亿元左右,将高于滨江集团保底的预计净利润4亿元。
据悉,东方海岸项目将于2011年底开工,预计2014年起贡献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