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8日,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689,566,049股股份事宜,现仍在履行商务部和证监会的审批程序。
上实发展称,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上实发展10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4日收到由控股股东上实集团转来的国资委的有关批复文件,上述国有股转让事宜已获国资委核准批复,但尚须获得商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
更早前,上实控股曾于8月16日发布公告称,将从母公司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手中以每股人民币7.44元现金收购上海上市公司上实发展63.65%的股权,总价51.3亿元。该收购事宜已获股东特别大会决议通过。
收购完成后,上实发展将成为上实附属公司。根据协议,有关代价将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意见最终确定,上实并承诺交易后3年内不出售相关股份。
据悉,上实控股会以全现金向母公司收购上实发展,将以内部资源或银行融资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