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9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揭牌成立,此举标志着深圳推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正式拉开序幕。
据悉,公积金中心正式运作后,深圳全市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可通过三家归集专户银行(建行、招行和中行)缴存住房公积金。
1992年,由于所颁发制度的受惠人群过于局限性导致绝大部分市民无法享受不到住房公积金。之后的1999年,又由于各种原因,深圳市是当时全国大中城市唯一没有按照国务院《条例》要求建立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再一次没有落实“公积金”的保障政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袁以立表明,从当前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来看,全面建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有利于改善深圳市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促进民生净福利指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