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北京市年内将对通州等10个远郊区县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做出调整,再次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据介绍,此前10个远郊区县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含),此次分别提高了34元和263元。
调整后,通州区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房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顺义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等9个远郊区县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31元(含)。
截至2010年9月底,北京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2万套,累计对2.3万户廉租家庭采取租房补贴方式保障,共发放租房补贴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