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21日,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但未对购房套数进行限制。
《通知》表示,各商业银行须坚决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基准利率1.1倍。
《通知》称,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栋、不得分层、分单位办理预售许可。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求在三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友标价对外销售。
《通知》同时称,将严惩开发商捂盘措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有以上行为者采取暂停网上合同备案、记入信用档案、降低直到取消资质,并且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等惩罚措施。同时严肃查处经纪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手炒作、哄抬房价,违规进行房地产转让业务,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还称,将切实落实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将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地方政府领导要进行约谈,直到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