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8日,北京首例因第三套房贷叫停而引发的违约诉讼宣判,通州法院认定,楼市新政属不可抗力,构成的退房情况不算违约,购房者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需全额返还购房款。
北京市民刘先生为买第三套房支付了5万元定金和5万元预付款,除需缴纳的首付款外,其余房款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禁止第三套房贷新政出台后,无力筹齐房款的刘先生申请退房,但开发商拒绝退款。几经商谈无效,刘先生决定诉诸法律。
根据《合同法》,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