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近日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提出,于“十二五”期间,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与开征物业税为突破口,从而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直接税体系。
据《报告》了解,“十一五”时期税收改革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燃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物业税的税种改革。
但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则表示,目前改革进展前五种改革已先后启动或已完成,而个人所得税与物业税的改革至今尚未有启动时间表。
同时高培勇强调,“十二五”期间应当采取可行措施与行动,确保改革完成。并且需下大决心,做“大手术”,不可再满足于目前的“小步微调”。
《报告》最后指出,以个人所得税改革与开征物业税为基础,逐步增加直接税而相应减少间接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从而致使最终实现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均衡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