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及所属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开发
作者: 姚燕云     时间: 2010-09-15 10:04:43    来源: [ 观点网 ]

土地储备机构须于2011年3月底前,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

  观点网讯: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通知,土地储备机构须于2011年3月底前,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同时强调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通知表示,“两整治一改革”的目标包括4个方面,共19项任务,包括开展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统筹协调,以及监督检查。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至明年年底,国土资源将系统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开展土地与矿业权交易市场、整纪纠风、深化改革国土资源管理制度。

  通知强调,需于今年内完成风险点排查和自查自纠,同时进行总结、分析与报告,完成对现有审批事项的梳理并制定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土地做人管理办法与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公开通报与挂牌督办实施办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

  通知规定,“两整治一改革”的19项任务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比如9月底前,完成土地利用管理司要提出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的实施方案并同时组织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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