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初,合肥国土资源局发布2则公告宣布:2010年3月18日、5月25日出让的2宗肥西地块因竞买人未按时缴纳土地首付款、未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原因被收回,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据悉,这是合肥今年开出的首张土地“没收单”。
位于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肥光路西侧、卫星路北侧的地块,由合肥成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以现场竞价方式取得,出让总价为11244.576万元。按照约定,合肥成实置业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支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但该单位未能按时履行合同规定。因此,合肥国土局于2010年6月7日下达了限期5日缴款的通知,但合肥成实置业至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首付款。
根据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肥西取消了合肥成实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300万元,暂停其在肥西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
而位于合肥市肥西县小庙镇合六路南侧、王拐岗砖厂东侧地块,则由安徽百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25日以现场拍卖方式取得,总金额623.424万元,楼面地价为573元/平米,溢价率为478.79%。
但在限定期限内,安徽百盛置业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肥国土部门取消安徽百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的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50万元,暂停其在肥西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