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日,天津市出台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意见分别从土地供给、房源供给、保障性住房供应等不同角度对天津房地产市场进行了规范。
具体条款如下:增加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严控高档公寓、别墅建设;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增加住房建设用地的有效供应,还迁安置用地不得低于供应总量的70%;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购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加强风险防范,加强房企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加强对土地出让市场监管,单宗土地出让面积不得超出20公顷;加强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监管,严查房企囤房捂盘哄抬房价;加强住房交付使用管理,完善新建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市场监测及时准确公开披露已批准的信息;落实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