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中国奥园今日发布公告称,于2010年6月25日起,集团与南洋商业银行及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订立无担保定期贷款融资协议,贷款人向奥园授出5亿元有抵押定息定期贷款融资。资金乃用作公司的一般营运资金。
根据贷款协议,奥园应就所有未偿还款项按固定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于首个提款日期后三个月起每季结束后按一年365天的基准向贷款人支付;及向本公司股东宣派或派付的股息不应超过本公司任何财政年度的本集团综合税后净利的60%。贷款协议项下全部未偿还款项的到期日将为首个提款日期起计满五年当日,或倘贷款人根据贷款协议提前终止融资,则到期日将为首个提款日期起计满三年当日。
按贷款协议,郭梓文将继续作为公司董事会主席行事;郭氏家族将作为单一大股东实益拥有公司,及公司应于任何时候均受控于郭氏家族。若违反有关条款,公司须即时偿还全部未偿还款项,连同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应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