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建设项目用地的后续监管工作,自2010年6月1日起实行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现场公示制度。
根据规定,2010年6月1日以后,广州用地单位在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的同时领取公示牌,并自领取之日起30日内挂贴在红线范围的围墙外侧。此外,用地单位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获批使用土地的,也必须领取公示牌,并按相关规定挂贴。公示牌上明确用地单位、批准文号、建设项目及动工开发时间、竣工时间等内容。
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应当建立监督电话接听受理机制和定期巡查制度,组织国土所开展项目用地施工现场检查,确保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现场公示制度的落实。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设项目、农村村民宅基地建房以及已建成经批准补办《建设用地批准书》的项目,不实行现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