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上海媒体消息,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预计将于5月底起征求社会意见,并将适时发布。该意见内容主要涉及房源筹措、供应管理和租赁管理三方面。
据悉,申请上海公共租赁住房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该市居住证和持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2、已与该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3、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等于)15平方米;4、申请时未享受上海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关于租赁期限,该意见规定,“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合同到期仍需租赁的,运营机构应重新对承租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续签定,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另据消息称,上海市经济适用房试点区也有望于6月开展第一轮摇号,下半年将在全市推开,而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标准也将于下半年放宽。
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目前在徐汇、闵行两个试点区推行,两区已有2419户申请家庭通过户籍年限和住房面积核查,目前正由民政部门进行经济状况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