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于5月1日发布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公告》,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地方的土地违法问题继续开展专项督察,赴实地核查972人次,审核卷宗11136件,截止09年年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462.76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构)筑物1427.99万平方米,复垦土地1616.29公顷。
公告称,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地方的土地违法问题继续开展专项督察,赴实地审核卷宗11136件,实地核查地块5262宗,涉及土地面积6.52万公顷。向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湖北、重庆、青海、宁夏等9个省级人民政府发出11份整改意见书、督察建议书。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自行纠正土地违法违规问题1456件,立案查处5374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462.76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构)筑物1427.99万平方米,罚款9.09亿元,补交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0.29亿元,复垦土地1616.29公顷。
另外,国土部还对150个县(市、区)开展例行督察,赴实地调查审查卷宗36785件,涉及土地面积94.3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1.16万公顷;实地核查地块16222块,涉及土地面积6.2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28万公顷;发现土地违法违规问题8514件,涉及土地面积3.8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3万公顷。
截至2010年1月18日,根据各地整改进展情况统计,有关地方政府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19.64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构)筑物967.64万平方米;补充耕地1180公顷,补划基本农田8456公顷,复耕土地面积1554公顷,收回闲置土地614公顷,盘活批而未供土地4599公顷。
国家土地督察局近日发布公告称,通过向有关省(区、市)派出国家土地督察专员巡视和督察,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扩展了督察覆盖区域,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地方土地管理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