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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地税局公布广州房地产业“六类”涉税问题
作者: 见习编辑 李娟     时间: 2010-03-24 18:04:40    来源: [ 观点网 ]

广州地税局称,将对存在税务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商,将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观点网讯:广州地税局22日透露,在09年房地产行业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广州房地产企业主要存在“六大类”涉税问题。

  这“六大类”涉税问题包括:一、预收房款、定金以及收取的价外费用未足额申报营业税;二、合作建房补偿给出地方的房屋、以房产补偿拆迁户的回迁房,未视同销售不动产申报纳税;三、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未按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出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未足额申报企业所得税;四、项目完工后未按照规定结算计税成本或收入,不按配比原则结转成本费用等,少缴企业所得税;五、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未及时清缴土地增值税,存在少计收入漏缴土地增值税的情形;六、取得产权的会所、地下车库未缴纳房产税,混淆土地使用税计税时间少缴土地使用税。

  广州地税局称,将对存在税务违法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商,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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