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 >

要闻 >

京津环渤海 >

土地 >

正文

秦皇岛:项目用地闲置2年无偿收回
作者: 冰浪     时间: 2010-03-24 09:10:00    来源: [ 观点网 ]

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满1年未开工建设的,将按规定征收用地单位土地出让金20%的闲置费;满2年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观点网讯:据3月24日媒体消息称,日前秦皇岛市出台项目用地管理新规,明确规定对由于用地单位自身原因,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满1年未开工建设的,将按规定征收用地单位土地出让金20%的闲置费;满2年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据介绍,秦皇岛市国土部门今年将对本年度已供应土地的开发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认真核实已开工建设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用途和范围使用土地。对未开工建设的,将查清原因,督促用地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同时,将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重点掌握原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进行经营和划拨土地的出租情况。

  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秦皇岛市将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扩大招拍挂出让土地范围。认真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全面建立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

  此外,秦皇岛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已正式启用,这一系统将对房产商捂盘惜售、一房多卖、房屋面积缩水等问题进行有效遏制。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 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