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于2014年3月28日发布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香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上述担保额度已经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该担保事宜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事宜进展情况 1、2014年3月28日,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和单一资金信托股权质押合同,为香江置业向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玖亿元信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14年3月31日至2016年2月20日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香江置业100%股权为其申请的信托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合同项下香江置业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另加两年,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调整的,担保期限相应调整。
2、2014年5月30日,公司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香江置业向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伍亿元信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14年5月30日至2016年5月27日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及罚息)、违约金、赔偿金、香江置业应承担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另加两年,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调整的,担保期限相应调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5,500万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57.24%。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