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议案并已经2013年1月18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分别在2012年12月22日及2013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于2014年2月22日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31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014年4月11日,公司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4月15日到账。具体发行结果如下:
公司本期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