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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兴地产:建议分拆本集团酒店业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可能的主要交易
作者: 方兴地产     时间: 2014-03-31 23:55:54    来源: [ ]

金茂投资集团将主要拥有并投资于酒店组合,其由已落成酒店和在建酒店组成,预期在建酒店将于投资日期后一年内开业,并且也将拥有多用途开发物业金茂大厦。上市后,金茂投资集团将拥有该等物业。

  本公告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以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第15项应用指引刊发。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刊发之公告,本公司于其中声明其现正考虑可能分拆本集团若干酒店资产及附属业务并将其于联交所独立上市。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建议分拆在金茂大厦中及在中国八家酒店(即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位于金茂大厦内)、金茂北京威斯汀大饭店、金茂深圳JW万豪酒店、金茂三亚丽思卡尔顿酒店、金茂三亚希尔顿大酒店、崇明凯悦酒店、金茂北京王府井万丽酒店和丽江君悦酒店)中的权益并将其独立上市。

  建议分拆上市将通过由金茂投资和金茂控股联合发行的股份合订单位在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方式进行。

  金茂投资将为一个固定单一投资信托,初步专注于中国酒店业。金茂投资集团将主要拥有并投资于酒店组合,其由已落成酒店和在建酒店组成,预期在建酒店将于投资日期后一年内开业,并且也将拥有多用途开发物业金茂大厦。上市后,金茂投资集团将拥有该等物业。

  联交所已确认,本公司可进行建议分拆上市。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托管人-经理(作为金茂投资的托管人-经理)和金茂控股向联交所呈交上市申请(A1表格),请求批准股份合订单位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

  本公司拟于紧随建议分拆上市完成后,持有不少于51%已发行股份合订单位的权益。本公司亦拟于上市后继续将金茂投资集团作为其附属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入账。

  根据第15项应用指引,本公司须适当考虑股东之利益,倘建议分拆上市进行,本公司有意于全球发售中以优先申请之方式,向合资格股东提供股份合订单位之保证配额。该保证配额之条款尚未落实,其将于适当时候公布。

  由于预期建议分拆上市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将超过25%但少于75%,倘建议分拆上市进行,将构成上市规则第14.29条项下本公司的视作出售项目,以及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本公司的一项主要交易。因此,建议分拆上市须遵守(其中包括)第15项应用指引第3(e)(1)段及上市规则第十四章规定的股东批准。本公司将于必要时遵循上市规则的适用规定(包括刊发公告、通函及取得股东批准的规定)。

  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尽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倘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审批建议分拆上市,股东一概毋须放弃表决。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在5,759,881,259股股份中持有权益,占本公告刊发之日本公司投票权的约62.87%。本公司拟按照上市规则第14.44条取得中化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对建议分拆上市的书面批准,而且在取得上述书面批准后,建议分拆上市将被视为已获正式批准,以取代举行本公司的股东大会。

  建议分拆上市受(其中包括)本公司股东批准、联交所批准、董事会及托管人-经理和金茂控股各自董事会的最终决定、市场情况及其他考虑因素所规限。因此,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不能肯定建议分拆上市将会进行或何时可以进行。因此,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或投资于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任何人对于其所处情况或者将采取的任何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建议谘询其各自的专业顾问。

  浏览完整公告--方兴地产:建议分拆本集团酒店业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可能的主要交易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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