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观点网讯:4月14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据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披露,会计政策的调整情况包括:
1、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年度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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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劳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