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允许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 提前偿还无需支付违约金

观点网

2024-11-01 11:38

  • 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规,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旨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减轻缴存人还贷压力。新规允许使用公积金偿还本市及异地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此举有助于缓解经济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观点网讯:11月1日,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两项新规,即《常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规定》和《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政策调整旨在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人的还贷压力。

    根据新规定,缴存人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商补息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商业性住房贷款。这一措施将为缴存人提供更灵活的资金使用方式,有助于缓解住房贷款带来的经济压力。此外,文件还明确指出,借款人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将无需支付违约金。然而,如果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则需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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