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发布首批中药标准及安全性质量控制项目检定通则,涵盖7个品种。此举旨在加强三地中药标准合作,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规范生产流程,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并为中药国际化奠定基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已召开座谈会和检测技术交流会,促进中药标准建设与合作发展。
观点网讯:10月30日,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代)发布了首批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及安全性质量控制项目检定通则,涉及陈皮(广陈皮)、化橘红、化橘红胎(化橘红珠)、板蓝根颗粒、夏桑菊颗粒、麝香活络油、张权破痛油等7个品种的推荐性技术要求。
此次发布标准是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一部分,旨在加强三地中药标准领域合作,以标准引领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和检定通则,有助于规范中药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为中药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审校:武瑾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