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培育文旅企业、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
观点网讯: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培育文旅企业、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
其中提出,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对新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或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文旅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补。
深化央企与地方合作,支持省、市国有文旅企业与央企、民企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鼓励组建文旅产业联盟,推动跨区域、跨层级专业化整合。加强文旅资源战略性重组,打造旅游产业优势品牌和核心IP产品。
此外,将年度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较好的文旅产业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享受入库项目有关支持政策,并推荐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库。每年遴选30-40个重点文旅项目,通过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打造高质量文旅IP。支持新引进(新设立)的文旅企业充分运用影视、动漫游戏、电竞比赛、数字技术等产业形态,开发原创数字文化内容,对获得国家级优秀作品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实际投资超过亿元的优秀文旅演艺项目,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支持艺术院校(团)与文博机构、旅游企业联合创作文旅剧目,对在博物馆、科技馆等常态化演出剧目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新入选国家级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试点单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
同时,加强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文旅金融产品供给,帮助符合条件企业获得低息无抵押贷款,每户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