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明集团委任高级项目经理曾嘉敏为执行董事

观点网

2022-12-15 20:20

  • 何超然将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观点网讯:12月15日,观点新媒体获悉,佳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委任曾嘉敏为执行董事。

    具体来看,曾嘉敏于2016年4月加入佳明集团控股,目前担任高级项目经理,负责拓展该集团香港物业发展业务。

    公告称,曾嘉敏已就其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与该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初次任期自2022年12月15日起计为期三年,并将于此后持续有效直至根据协议之条款终止为止。

    根据服务协议,其有权收取月薪12万港元及酌情花红,于公布日期,曾嘉敏持有158.6万股佳明集团控股普通股股份,彼亦获授予100万份每股行使价为3.95港元的购股权。

    此外,莫贵标因需要更专注及投入更多精力于彼等其他业务承担,故已提呈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佳明集团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各成员的职务,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而何超然将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成员,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资料显示,何超然对股份于香港上市,以及香港和中国内地的制造、零售和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客户提供法定审计、集团报告、尽职审查和监管咨询服务方面拥有超过三十年的经验,其将与佳明集团控股订立为期三年的委任书,并有权收取每月3.24万港元董事袍金。

    审校:徐耀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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