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宣布委任刘德扬先生、冯秀炎女士及陈康祺先生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该等委任自2022年8月23日生效。
观点网讯:8月23日,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宣布委任刘德扬先生、冯秀炎女士及陈康祺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该等委任自2022年8月23日生效。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刘德扬先生于2017年加入该集团,并自此驻扎上海。他是该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亦是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董事。除负责内地的业务拓展及政府关系工作外,刘先生亦负责全面领导本集团于华东地区、北京及成都的地产业务,当中均包括现有的项目以及筹备及检讨中的新项目。
冯秀炎女士于1991年加入该集团,并获多次晋升。她是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亦是公司若干附属公司董事。冯女士负责本集团于香港、上海、南京、北京及杭州多个主要商场的策略性规划、发展及管理。
冯女士也为海洋公园公司董事局成员,以及航空发展与机场三跑道系统谘询委员会委员及旅游事务署旅游业策略小组委员。
陈康祺先生于1993年加入该集团,并获多次晋升。他是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亦是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之董事。陈先生为项目总监,负责本集团于香港、杭州及广州多项主要住宅、商业、工业及综合式发展项目,他亦负责该集团多项发展项目设计方面的工作,包括建筑设计、结构、机电工程、园艺和室内设计。此外,他也参与进行大部分新投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他亦是新意网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建筑环保评估协会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外,刘先生、冯女士及陈先生在过去三年概无在任何其他公众公司(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务。他们并无与该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
刘先生、冯女士及陈先生并无与该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根据该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他们的任期将直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届时将符合资格膺选连任;之后,他们须根据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董事袍金乃由本公司董事局建议并由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而其他酬金则根据章程细则所授予本公司董事局权力及参考董事在时间、努力及成绩所作贡献而不时作出审订。
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