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公司的要求,股份及公司债务证券已自2021年9月20日下午三时三十八分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股份及本公司债务证券将继续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观点网讯:6月17日,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获联交所通知下列复牌指引。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第13.24A条,董事会谨此向该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于本公告日期,新力控股的最新发展状况以及履行复牌指引的进展如下:
其一,业务营运的最新资料及刊发2021年经审核年度业绩方面,受COVID-19疫情及物业开发市场低迷的影响,自2021年第四季度,新力控股连同其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的合同销售额一路下降。该集团一直与其持份者紧密合作,以稳定本集团的业务营运。
该集团若干主要雇员(尤其是财务报告单位的雇员)于今年年初离职,导致其财务报告事宜延缓。此外,COVID-19疫情对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营运、财务报告及审计事宜造成不利影响。尤其是集团总部所在地上海,两个多月以来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及隔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住宅及办公楼的封锁及进出限制,以及多轮强制性COVID-19检测。
于上述强化防控政策及隔离措施实施期间,该集团员工无法进入办公楼,从而严重影响集团在上海的业务营运及员工招聘。于本公告日期,因该集团财务报告单位人员短缺,以致财务报告单位无法正常有效运作。
由于该集团目前的情况,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尚无法取阅。因此,公司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的规定于2022年3月底或之前刊发经审核年度业绩;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3)条的规定刊发未经审核管理账目。
新力控股将继续招聘合适的替代人员填补本集团财务报告单位的空缺,以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尽快刊发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及经审核财务业绩。
其二,流动资金问题及逾期付款的最新资料,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新力控股若干附属公司有若干逾期付款。于本公告日期,有关贷款人并未要求加速清偿或采取任何其他强制行动。
其三,境外债权人的后续行动的最新资料,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该公司(及其顾问)已与该债权人、接管人及被接管附属公司的新委任董事进行对话,寻求稳定情况,以加快实施各方一致同意且保值的解决方案,从而解决本集团目前面临的财务挑战。
于本公告日期,有关对话仍持续进行。本公司继续努力寻求并实施该债权人、接管人及所有其他有关持份者一致同意的解决方案,从而解决集团目前面临的财务挑战。
其四,关于逾期付款可能对其他融资安排造成的影响的最新资料。于2022年1月18日,代表本集团一只私募债券债权人的受托人向公司发出违约通知,指出因未有履约全额支付于2021年12月到期应付的利息而构成私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根据私募债券的条款,受托人有权催收私募债券项下的所有本金以及应计且未付利息。于上述通知中,受托人要求本公司告知拟就有关违约事件采取何种行动。本公司现正积极地与债权人对话,并就有关通知寻求法律意见,以妥善解决该事项。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新力控股并无收到来自任何其他债权人就有关其他境外融资安排(包括公募债券)的任何强制行动或其加速清偿的任何行动作出的任何有效通知。
其五,关于实施缓解流动资金问题的措施的最新资料,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新力控股已委聘法律顾问及财务顾问,以评估集团的资本结构及流动资金,并探讨所有可行的补救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为所有债权人及其他持份者(包括有抵押融资及其他境外融资安排项下的该等债权人)达成最佳解决方案、加快本集团项目进展及出售本集团项目。于本公告日期,有关评估仍在进行,且正在考虑各种解决方案。
最后,关于复牌计划及进展的最新资料,除该等公告所披露者外,新力控股已与各方进行商讨,以就制定针对复牌指引的可行复牌计划书探索及考虑可供本公司选择的方案。该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复牌计划的进展另行刊发公告。
应公司的要求,股份及公司债务证券已自2021年9月20日下午三时三十八分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股份及本公司债务证券将继续于联交所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