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集团本次涉及股份8653.0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09%,占总股本比例2.09%;东方信隆本次涉及股份2841.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73%,占总股本比例0.68%。
观点网讯:4月25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涉及股份1.68亿股,占总股本4.04%。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于近期收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阳光集团本次涉及股份8653.0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09%,占总股本比例2.09%;东方信隆本次涉及股份2841.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73%,占总股本比例0.68%;康田实业本次涉及股份525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4%,占总股本比例1.27%。
阳光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阳光城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阳光城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审校:徐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