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发布高管绩效激励管理办法 设立特别奖励金

观点网

2018-05-11 18:07

  •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本办法适用于泰达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正职和副职。其中,正职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观点网讯:5月11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绩效激励管理办法。

    观点新媒体从中获悉,本办法适用于泰达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正职和副职。其中,正职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基本薪酬为年度薪酬标准的 50%,绩效薪酬为年度薪酬标准的 50%。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的年度薪酬标准为正职的 80%,其他副职的年度薪酬标准为正职的 75%,参照正职的薪酬项目及比例执行。

    至于绩效薪酬则为绩效薪酬(基准值)× 绩效薪酬系数。其中绩效考核等级A绩效薪酬系数为1.6-14,等级B为1.2,等级C为1.0,等级D为0.8,等级E为0.6。

    此外,泰达股份还设立特别奖励金,用于对经营业绩特别突出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的总和,将以年度经营业绩指标为基础,以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考核依据。

    审校:武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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