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处于混改期 天房集团未能实施对天房发展的增持计划

观点网

2017-12-05 16:22

  • 未能实施增持计划。主要原因为,天房集团根据天津市国资委的部署,拟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形式引入国内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前三十强作为投资者。

    观点网讯:12月5日,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第一大股东天房集团(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由于避免敏感期内增持公司股票的原因,未能实施增持计划。

    据观点新媒体查询,根据此前的增持计划,天房集团拟于自2017年4月5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少于天房发展已发行总股份的0.2%,计2,211,400股;且不超过3%,计33,171,000股。

    截止公告前,天房集团由于避免敏感期内增持公司股票的原因,未能实施增持计划。主要原因为,天房集团根据天津市国资委的部署,拟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形式引入国内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前三十强,具有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投资者。目前,已经开展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前期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天房集团作为天房发展的控股股东,混改工作属于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因此天房集团在此期间不适宜实施增持计划。

    公告续称,天房集团将在混改工作有确定性进展并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后,在符合控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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