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11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称,将于9月10日正式挂牌出让的杭政储出[2014]21号-23号地块,这是继今年1月24日以来,主城区首次推出住宅用地。
公告显示,杭政储出[2014]21号地块为商业商务兼容住宅用地,位于拱墅区(大关单元B1/B2/R21-C01地块),东至规划道路、规划绿化,南至规划香积寺路绿化,西至丽水路,北至杭州凯喜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出让面积4.4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1.8万平米。
而杭政储出[2014]22号、23号地块均位于江干区,为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这两块地为相邻地块,总占地约7.4万平方米,容积率略有不同,地上建筑面积总量约为15.8万平方米。
值得关注的是,在公告中,上述三住宅用地,将不再对其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比例作任何限定。这意味着,2006年5月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关于“新建住宅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必须占整个项目70%以上”的相关规定(俗称“90/70政策”)已悄然退市。
据相关内部人士确认,从7月份开始,杭州所有新出让的住宅用地都取消了“90/70政策”,即都不再对产品户型的套型建筑面积有任何限定,但取消只是口头通知的,并没有发文。
资料显示,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其中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
意见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根据要求进行套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