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3日,保监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7月1日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将试点为期2年的以房养老。
根据《意见》,保险公司申请试点资格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低于120%。
据悉,早在2013年9月,国务院便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今年1月27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我国要继续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养老业服务建设,重点之一是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另于3月底,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城市试点以房养老。